在发电机产品的铭牌上和使用说明书中,都明确规定了发电机的有效使用功率和最大功率及其相应的转速。在铭牌上标注的有效使用功率和相应的转速,称之为标定功率和标定转速,统称为标定工况。发电机功率的标定是根据发电机的特性、使用特点、寿命和可靠性要求而综合确定的。发电机的标定功率分为以下四级。
1、15min功率:在标准环境条件下,发电机连续运行15min的最大有效功率。
2、1h功率:在标准环境条件下,发电机连续运行1h的最大有效功率。
3、12h功率:在标准环境条件下,发电机连续运行12h的最大有效功率。
4、持续功率:在标准环境[大气压力0.1MPa,环环境温度298K(陆用内燃机)、318K(船用内燃机)]条件下,发电机以标定转速允许长期连续运行的最大有效功率。
15min功率是对车用发电机而言,如汽车、摩托车和摩托艇等在超车或追击时以最高速进行驶,在15min内允许以满负荷运行。在正常行驶过程中,按发电机标定功率运转。对车用发电机,通常以1h功率为标定功率,15min功率作为最大功率,相应的转速为标定转速和最大转速。汽车经常处在低于标定功率下行驶,因此,在一般情况下车用发电机的标定功率标得比较高,以充分发挥发电机的工作能力。
发电机组用发电机、船用主机和发电机车通常以持续功率为标定功率,1h功率为最大功率。发电机组和船舶航行对发电机的耐久性和可靠性要求很高,使用功率不能标定得太高。使用功率的标定是一项复杂的工作,发电机的使用功率标定得越高,则其使用寿命越短。目前,发电机产品使用功率的标定是根据用户的要求和产品的性能,由生产厂家自行标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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